杭州国泰外语艺术学校
三好学生评选条件
(一)思想品德好
1.热爱祖国,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,关心时事政治,具有科学的世界观。
2.遵纪守法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有良好的思想品德。
3.热爱学校,关心集体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助人为乐。
4.语言文明,举止得体大方。
5. 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,思想进步。
6. 在校内外有突出事迹和表现,受到表彰。
(二)学习好
1.学习刻苦、勤奋,肯于钻研,成绩优良。
2.自觉遵守学习纪律,独立完成作业,没有旷课现象。
(三)身体好
1.积极参加两操、课外活动等体育锻炼及体育比赛,身体素质和健康状况良好,体育课成绩和国家体育锻炼达标达到良好以上。
2.心理健康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。
3.讲究个人卫生,有良好的生活习惯,积极搞好公共卫生。
“优秀学生班干部”的评选条件
1、坚持四项基本原则,热爱社会主义祖国,有事业心,有为社会主义四化建设而献身的精神,能认真学习政治理论课,德育课。
2、思想进步,品行端正,尊敬师长,团结同学,乐于助人,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树正气,压歪风。
3、学习刻苦,学年度总成绩在70分以上(含实践课程),单科成绩不低于60分。
4、带头遵守《学生守则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学年度内无旷课,病、事假不得超过20学时。
5、主动配合班主任和任课教师搞好班级工作并有成效。热心为同学服务,坚持原则,以身作则,在同学中起模范带头作用,群众反映好。6、关心集体,积极带头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和校园文明建设。
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为 “三好学生”or “优秀学生班干部”
⑴有一门课不及格者;
⑵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者;
⑶旷课累计两天,病事假累计一周者;
⑷无故不参加校、班、组的集体活动者;
⑸打架、赌博、酿酒、闹事及受通报以上处分者。